🏠 跨境资讯 印尼扩大科技公司增值税征收对象 加入Facebook等

印尼扩大科技公司增值税征收对象 加入Facebook等

喜洋洋 喜洋洋 日期:2020-08-09 11:54 浏览量:674 分享

北京时间7日消息,继上月宣布对亚马逊、谷歌、奈飞和Spotify的六个关联公司征收10%增值税后,印尼税务局周五宣布扩大这一税收的征收对象,在名单中加入Facebook、苹果、迪士尼和TikTok的几个关联公司。



新加入清单的包括 Facebook 的三家子公司、TikTok 的印尼子公司 TikTok Pte Ltd、苹果国际分销公司(Apple Distribution International)、沃特迪士尼(东南亚)有限公司,以及亚马逊的更多子公司,包括其有声读物子公司 Audible 和语音助手 Alexa。


根据印尼的规定,在该国销售数字产品和服务的非居民外国公司如果年销售额超过 6 亿印尼盾(约合 41039.67 美元),或每年产生超过 1.2 万个用户流量,则需要缴纳 10% 的增值税。

共0条评论 展开评论 你可以在 登录注册 后对本文发表评论